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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招商單位:臺北市光華商場發展協會
二、使用標的:臺北市市民大道三段八號一樓餐飲區櫃位編號:B08、B10、B11、B12、B13、B14~B15(如附圖);按現況點交。
三、使用用途:限經營不使用瓦斯、明火之輕食型餐飲營業項目。
四、使用期間:自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起至102年 6月30日止,共計一年六月。
五、使用費及履約保證金:請洽招商單位六樓辦公室。
六、相關費用負擔:
(一)水、電費,分別以每度15元、4元依分錶計算,管理費則以每月每坪新臺幣1,100元計收。
(二)其他詳公告合約約定。
七、本通告招商,招商單位於招商後得逕行停止招商。
八、其他事宜:請洽招商單位02-23412202,聯絡人:莊總幹事、092851758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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